
帝力,STL TIMORLESTE.com – 东帝汶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哈克索洛克号”案中,主诉检察官必须勇敢决定是起诉还是归档。
据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昆塔斯称,作为公民,他要求检察院勇敢面对挑战,完成调查。
“我们作为公民要求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必须勇敢和坚定地应对这一挑战,避免案件拖延太久。如果有足够证据,可以根据刑法第236条起诉;如果未发现犯罪迹象,则根据第235条归档。这是检察院的结论,”法学家塞尔吉奥·迪亚斯·昆塔斯周四(2026年3月26日)在凯科利对STL说。
他补充说,“哈克索洛克号”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涉嫌涉及东帝汶的核心人物,因此该案变得重大而复杂,给检察院带来了挑战。
塞尔吉奥解释说,负责此案的检察院必须勇敢面对这些挑战,否则此案将无法查明实质真相。
他还援引《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检察院负责刑事追诉;同法第227条也规定,检察院有权指挥并自行实施或授权他人实施法律保留给它的行为。
另外,东帝汶国立大学学者塞巴斯蒂昂·多斯·桑托斯表示,应尽快结束对“哈克索洛克号”案的调查,以避免引发争议。
“我认为确实需要进行深入调查,以结束此案,因为它引起了公众关注,”他说。
他补充说,重要的是完成此案,查明涉案人员,以免在公众中产生疑问。
此前,共和国总检察长内尔森·德·卡瓦略表示,“哈克索洛克号”案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此案有一定复杂性,调查必须深入,而且调查正在进行中,”总检察长说。
他补充说,与检察院合作的各机构始终共同努力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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