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7月25日(塔托利)—独立革命阵线议员玛丽亚·阿纳贝拉·萨维奥要求土地与财产国务秘书处进一步宣传关于不动产所有权定义的第13/2017号法律(6月5日颁布),让地方当局和社区了解该法律。
她说,现实中地方当局和社区领袖尚未充分理解该法律,无法向社区解释国有公共土地、私有土地和遗产土地等不同土地性质。
“因此,希望相关部委和负责该法律的A委员会加强宣传,以减少实地问题。因为上周我在选区接触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她在国民议会大楼对记者说。
该法律旨在明确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落实宪法第54条第1款规定的各种私人财产权。
该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规范化过程,对于巩固和平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这些解决方案基于东帝汶近几十年来的历史,以及多年积累的知识,经过对不动产问题的研究和公众咨询,力求在东帝汶社会不同立场之间取得平衡。
她表示,基于东帝汶的历史和法律状况,该法律的主要目标是明确财产的法律状况,促进土地分配和获取。
“财产权的澄清是通过承认前政权依法授予东帝汶人的旧有财产权、宪法和其他法律要求保护这些正式权利来实现的。”她说。
根据宪法第54条和第165条,以及2002年8月7日第2/2002号法律(继承前立法体系)和2003年3月10日关于国有不动产的第1/2003号法律,这些权利必须得到承认。
对此,她表示需要考虑宪法规定的限制,即宪法第54条第4款禁止外国公民拥有私有土地。
除了承认旧有的正式权利外,该法律还引入了非正式财产权的概念,目的是纠正东帝汶独立前因权利缺乏正式化而导致的不公正做法。
此前,东帝汶重建全国大会党议员纳塔利诺·多斯桑托斯要求政府控制那些占用国有土地和房屋的公民,比如在印尼时期留下的住宅区。目前,部分公民在苏里克斯、德尔塔、拜鲁皮特等区域擅自占用国有房屋甚至新建房屋,不清楚是否得到政府许可,需要引起关注。
东帝汶重建全国大会党议员塞德利齐亚·法里亚·多斯桑托斯也要求控制国有土地和房屋,因为有些公民进行转租,让租户支付高额费用在帝力开设店铺,因此需要规范这部分,同时为国家增加收入。
记者:尼尔森·德索萨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