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启动儿童权利项目,欧盟资助近百万美元

帝力,2025年2月6日 (TATOLI)—国际计划东帝汶与政府通过社会团结与包容部(MSSI)、人权与司法监察员(PDHJ)以及INDDICA,于本周四启动了儿童权利项目,主题为“自由做自己,为最脆弱的儿童赋能,让他们争取自己的权利”。

“该项目的启动得到了欧盟的财政支持,作为合作伙伴,以及国际计划的领导,但也与两个本地组织‘Mane ho Vizaun Foun’和‘Ba Futuru’合作,”Ba Futuru组织的执行主任朱迪特·玛丽亚·德·索萨在帝力酒店对记者表示。

她解释说,该项目的资金由欧盟提供,接近100万美元。该项目将持续三年,从本年2月开始,至2028年1月结束,”她补充道。

该项目主要关注四个城市,即包考、马努法希、埃尔梅拉和帝力。

与此同时,社会团结与包容部长贝罗妮卡·达斯·多雷斯表示,保护儿童权利的政策已写入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每个儿童都有权接受教育及其他权利。

“目前,MSSI正在努力与所有本地和国际组织合作,以保障和保护儿童的权利,”她告知。

同样,儿童权利保护研究所(INDDICA,葡萄牙语缩写)主席迪诺拉·格拉纳代罗表示,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脆弱儿童的权利,不论儿童的外貌或性别。

“作为INDDICA主席,我呼吁所有人承担责任,为脆弱儿童提供能力支持,让他们在面对困难情况时,如遭受特定人的暴力,不必害怕为自己的权利发声,”迪诺拉说道。

在同一场合,人权与司法监察员(PDHJ)维吉利奥·达·席尔瓦·古特雷斯对国际计划及其他本地组织表示自豪,他们启动了关注儿童权利的项目,特别是在教育领域,因为仍有许多儿童无法获得教育。

“就像过去一样,仍有许多儿童流落街头,一些年轻女性因身体条件而遭受社会欺凌。这是一个政府和家庭尚未充分贡献以确保儿童保护的情况,”他解释说。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8条保障对儿童的保护,其中规定:

  1. 儿童有权获得家庭、社区以及国家的特别保护,特别是免受一切形式的忽视、歧视、暴力、压迫、性虐待和剥削。
  2. 儿童享有世界公认的所有权利,如国际公约中已规定的权利,这些公约已被国家批准、接受或正式认可。
  3. 所有儿童,无论出生于婚内还是婚外,均享有同等的社会保护权利。

记者:费利西达德·希梅内斯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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