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初审法院对三名首字母分别为IG、AdS和VES的被告进行审判,罪名是偷窃受害人MBC的狗。
有充分迹象表明,被告们合谋偷窃他人犬只。2019年2月2日凌晨约0时30分(半夜),被告IG骑摩托车,将绳子拖在受害人MBC家门前,看到受害人的狗在门口睡觉。
随后,被告停下摩托车,将事先准备好的黑绳套在狗脖子上,然后骑着摩托车加速逃跑,绳子勒紧狗脖子,将其拖到靠近台球厅、TVTL电视台的区域。
之后,受害人听到狗爪子刮地的声音,于是骑摩托车去寻找,发现被告AdS用石头砸向狗的头部,导致狗死亡。受害人因此要求民事赔偿,要求被告支付50美元。
被告们以自由、故意和明知的方式实施了上述行为,他们知道占有他人财物或动物是禁止的,并将受到刑法惩罚,但仍继续实施该行为。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简单盗窃罪,依据东帝汶刑法典第251条和第252条。
针对这些事实,被告IG选择了沉默权。
因此,法院认为法律允许被告选择沉默,这是被告的权利。
法院认为,本案共有三名被告,但两名被告未出庭,一名被告出庭并选择沉默,未对事实进行陈述。
因此,合议庭决定将本案延期至其他日期,以听取受害人的证词。
本次审判听证会由合议庭法官Jumiati Freitas、Jose Gonsalves和Jose Quintao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Lidea Soares代表,被告由公设辩护人Anzelmo Akara提供法律援助。
(特约记者)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