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4月3日(塔托利) – 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于周三(4月3日)对三名首字母分别为MMH、ET和AM的被告进行首次审讯,他们涉嫌在利基萨市犯下严重盗窃罪,现已执行预防性拘留。
在审讯中,检察院对三名被告提出四项指控:依据东帝汶刑法第253条的盗窃罪、第252条的严重盗窃罪、第160条的绑架罪,因为被告在作案时捆绑了店主;此外,检察院还依据关于刀具法的第7/2017号法律第20条,指控被告使用刀具(如砍刀)伤害店主。
被告的辩护方——公设辩护人埃斯塔基·古特雷斯表示,法院最终裁定对三名涉案被告采取预防性拘留的强制措施。该案涉及在利基萨一家商店内盗取财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
他说,法院对这几名被告实施预防性拘留,是为了确保被告被羁押,防止他们毁灭证据。如果被告在外,法院认为他们可能销毁证据,继续从事犯罪活动或逃避司法。
“鉴于这些情况,法院采取了最适当的措施,即预防性拘留,”埃斯塔基·古特雷斯在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完成对被告的首次审讯后对记者说。
辩护人表示,目前还无法对第一审司法法院针对三名被告的最终裁决提出上诉,因为需要先研判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以回应法院的裁决。
首次审讯由主审法官埃西莉亚·德热苏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里卡多·莱特代表,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埃斯塔基·古特雷斯和曼努埃尔·萨尔门托的法律援助。
回顾一下,利基萨市PNTL指挥部于周四(3月28日)刚刚逮捕了三名嫌疑人,首字母分别为MMH、ET和AM,他们涉嫌参与严重盗窃案。
该案发生于2024年3月28日凌晨3点左右,四名嫌疑人(首字母CP、ET、AM和MMH)闯入位于利基萨市的一家中国商店,盗取店内财物。
这些嫌疑人大多住在帝力,他们前往利基萨的一家中国商店实施盗窃。
在作案前,嫌疑人捆绑了店主王永超,然后才动手。之后他们释放了店主,店主立即联系利基萨PNTL指挥部。PNTL随即采取行动,抓获了嫌疑人MMH、ET和AM,而CP在逃。
在作案过程中,嫌疑人从店内盗取了7000多美元,包括5000美元纸币和2000美元硬币。
“当时,我们的利基萨PNTL立即行动,逮捕了三名嫌疑人MMH、ET和AM,而另一名嫌疑人CP当时逃脱。但PNTL已向检察院申请搜查令,继续追捕该嫌疑人,”PNTL总指挥部发言人、警务警监安东尼奥·达卢斯周一在PNTL总指挥部对记者说。
在警方对三名嫌疑人采取行动后,利基萨PNTL指挥部将他们关押在利基萨PNTL指挥部的拘留室,等待72小时后被带到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接受首次审讯。
利基萨PNTL指挥部在实施逮捕后,还扣押了嫌疑人用于捆绑店主的绳子、一把砍刀和一把剪刀,这些工具当时被嫌疑人用来威胁店主以盗取店内财物。同时,还扣押了一辆银色陆地巡洋舰,车牌号23.035,以及一辆白色马自达CS7,车牌号A 12.470TL。
“这些车辆是嫌疑人在帝力从一家租赁公司租来的,用于前往利基萨的中国商店作案。车辆文件,包括车钥匙,已被利基萨PNTL指挥部作为证据扣押,以支持调查过程,”他总结道。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泽齐托·席尔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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