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2月8日(塔托利)——独立革命阵线议员若阿金·多斯·桑托斯·“博拉卢利”表示,国民议会早就应该修改民法,以承认其他宗教的婚姻。
相关新闻:司法系统监察项目就议会修改民法承认其他宗教婚姻发表意见
需要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6条关于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普遍平等权利的规定,以及第45条关于宗教自由的规定,因此至今国民议会尚未制定具体法律。
“我认为,议员们早就应该采取行动,确保不同宗教信仰的公民之间关系良好。同时,也要保障政府对不同宗教信仰公民的援助,特别是在他们获得权利的程序方面需要规范。”他在本周四于议会大楼回答塔托利通讯社时说道。
这位现任议会A委员会(司法与宪法事务委员会)成员表示,东帝汶目前有现行法律,但某些问题需要改进,因此独立革命阵线党团正在考虑准备修正案草案并提交。
“我党目前正在起草该草案,并进行研究。一旦短时间内准备就绪,将提交议会,内容涉及宗教信仰,特别是婚姻权利及其影响。”他表示。
原因在于,东帝汶多数人信仰基督教,其次是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在一个存在多种宗教信仰的社会中,这应被视为国家财富,但需要规范它们之间的社会互动,同时也要规范政府当局的责任,以保障公民行使权利。
“很久以前,我们在第五届立法会期间已经进行了研究并起草了草案,后来发现仍有不足。现在重新评估,一旦准备就绪,将提交国民议会,A委员会也已进行了一定讨论,以便提交该修正案。”他说。
相关新闻:穆斯林社区因法律不允许无法获得结婚证书
记者:内尔森·德·索萨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