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第一地区法院于上周五(2026年7月3日)开庭审理被告LdS,因其涉嫌持刀威胁LM,案件发生在Aitarak Laran。
案卷中有充分证据显示,2023年5月28日,被告LdS让自己的妻子带着受害人,将受害人的摩托车抵押给Amaco,抵押金额为300美元。
2023年6月5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帝力科莫罗地区,受害人来向被告询问摩托车的事——这辆摩托车是被告让其妻子和受害人去抵押给Aitara-klaran的Amaco女士的。
受害人和被告就摩托车被抵押一事发生争吵并互殴,随后被告拿起一把购买自中国商店的砍刀并架在受害人脖子上,但未造成伤口。
被告的行为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因为对方拿着利器。
被告明明知道手持利器威胁他人会使人恐惧,但他仍然拿着砍刀不放。
被告的行为属于自由、故意、明知故犯的犯罪,清楚这种行为被法律禁止并应受到惩罚。
被告是《刑法典》第157条规定的威胁罪以及根据《第5/2017号法律——武术、仪式、冷兵器、弓箭的法律制度》规定的持有冷兵器罪的实际行为人。
针对这些事实,被告辩称,他没有让妻子和受害人去抵押摩托车,因为当时他正在做木工活。
被告表示,后来受害人没有归还摩托车,因此受害人到被告家中理论。次日,被告去商店购买建筑材料,受害人看到被告后叫他,随即发生了争吵,于是被告站起来威胁受害人。
被告承认手里确实拿着砍刀,但这是他购买的,并非有意要砍受害人。
被告最后才知道,原来是他的妻子以他的名义让受害人去抵押摩托车。这令被告非常生气,并立即与妻子分居。
听完被告陈述后,法庭要求进入辩论阶段。辩论中,检察院请求法庭考虑现有陈述并寻求对被告的公正判决。
而辩护方则认为,现有事实仍存在疑点,因此请求法庭宣判被告无罪。
听取双方辩论后,法庭决定延期至另一日宣读判决书。
该案由合议庭法官Jose Escurial和实习法官Fransisca Cabral主持,检察院代表为检察官Nelson,被告由公设辩护人Jose da Silva提供法律援助。
(ter)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