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法院(TJPID)对首字母缩写的被告DYL进行审判,他涉嫌从柬埔寨向东帝汶走私货物,未按正规程序办理。
有充分迹象表明,2024年4月19日,在ASYCUDA系统中登记,来自原产国柬埔寨的进口业务由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执行,装运于船号为KOKOPO CHIEF VOY 24135的轮船上,最终目的地为东帝汶。
在上述申报中,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声明,进口的商品类型为“NOODLES”(面条),数量1013箱,单价14.24美元,总价值14435.25美元。
该进口业务中,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提交了发票LTC78778、装箱单、提单以及商业登记证书,并将这些文件上传至ASYCUDA系统。
ASYCUDA系统根据上述申报,通过自动随机模式计算进口税率,金额为1928.8美元,涉及三种税率:ICD、STX和OCD。
结果显示,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是首次进口商品。
海关当局立即进行实物检查,发现这些商品不仅仅是方便面,还有香烟,品牌为United Kingdom,红色包装的有116箱,白色包装的有156箱。
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未经卫生部授权,将这些香烟进口到境内。
2024年5月29日,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向代理海关专员阿明多·多斯桑托斯(Armindo dos Santos)提交申请,要求将这些商品再出口到巴布亚新几内亚,因为该商品进口不符合卫生部标准。该申请得到了代理专员的批准。
2024年5月31日,蒂巴尔港海关局长向运营科主管发出指示,要求执行代理专员的指示。
结果这些商品并未被再出口,而是被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从蒂巴尔港运出,存放到属于JLC的私人仓库,而非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的仓库。
这些商品在未获得卫生部下属活动许可与登记办公室(GLRAS)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被运出帝力港。
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仅支付了1928.83美元的进口税(针对方便面而非香烟),就将商品从蒂巴尔港运出。
按照应缴税额,该批香烟的进口关税应为632000.00美元。
这一行为之所以能得逞,是因为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在清关文件中(如舱单、提单、装箱单和发票)虚假申报,谎称进口的是方便面。
尽管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明知香烟类商品没有卫生部许可证不得在东帝汶境内流通,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未阻止这一情况。
被告DYL作为D'cham、Unipessoal L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这批违禁品的货主,违反了2023年8月24日第51/2023号法令(关于烟草在东帝汶境内流通授权)第15条。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刑法典》第317条规定的走私罪及其第2款的加重情节,以及第315条规定的非法进出口货物罪。
针对上述指控,被告辩称,指控中的事实部分属实,部分不实。
被告声明,从柬埔寨进口货物属实,该公司在东帝汶注册,但所有者居住在印度尼西亚,被告在该公司持有10%的股份。
被告称,向海关申报的信息是运输的是方便面,但实际到货时发现里面还有香烟,因此被告拒绝接收货物。当时被告告诉公司所有者,要向海关提交一份说明函。
被告表示,处理文件的事由公司所有者负责,对此一无所知。
被告解释称,这些货物从柬埔寨运来,将再出口至巴布亚新几内亚,相关文件流程他不知情,但货物运抵巴布亚新几内亚后,他收到了10%的货物。因此这些货物的最终目的地是巴布亚新几内亚。
被告称,该公司已成功进行过一次再出口,第二次与新公司合作时,对方装运了方便面,但最终发现里面还有香烟,不过被告并未参与货物检查。
被告称,对港口内的货物检查不知情,直到货物运到他家后才知道。
法院确认了这些香烟的存在。被告称,当时公司所有者向卫生部领导发函询问香烟问题,卫生部表示,如果货物运到东帝汶后再运往其他国家,他们无权过问。
被告称,关于将这些货物再出口至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函件,是由公司所有者而非被告本人处理的。
被告还称,货物从蒂巴尔港运出,是因为港务局通知他,集装箱内温度过高,需要将集装箱移出,但谁授权移出集装箱,他不知情。
被告称,货物从港口运出后,他主动将货物送交警方,目前货物仍在警方处保管。
此外,证人GAS称,2024年他在蒂巴尔港担任主管职务。
在庭审中,证人称,这批进口货物于2024年5月29日,公司提交了再出口申请。
证人表示,按照程序,他们只处理红灯文件并进行了实物检查,因为货物在他们管控范围内。如果是绿灯,则不进行检查,意味着一切正常;如果他们进行检查,则违反了某些规定。
证人称,对货物从蒂巴尔港运出不知情,也不清楚本案是否已出单、是否已付款。
证人还称,当时他的科长和团队主管等待了30天,公司未去提货,随后他们在系统中发现货物已被运出。于是他们向上级报告,通知警方对货物进行扣押并展开调查。
在听取证人证言后,法庭将案件延期至另一日审理。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伊万·帕特罗塞尼奥(Ivan Patrocenio)、祖尔米拉·奥希利亚多拉(Zulmira Auxiliadora)、阿亨蒂诺·努内斯(Arjentino Nunes)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拉斐尔·古斯芒(Rafael Gusmao)代表,被告由公设辩护人德奥门蒂诺·莫赖斯(Deomentino Morais)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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