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2月24日(塔托利)—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D)今天开庭审理东帝汶国防军(F-FDTL)成员TOS(缩写)涉嫌过失杀人案。
在庭审中,被告人TOS选择行使沉默权?实际上他当庭认罪,表示检察院指控的所有事实都是真实的,没有错误。
被告人陈述称,2024年2月12日中午12点,他驾驶CRF型摩托车从帝力方向前往梅蒂纳罗的军事基地,行至赫拉附近的克鲁兹-博特时,他高速超车,但未注意前方,撞上了从对面方向(赫拉往帝力)驶来的由X(受害者)及其丈夫驾驶的摩托车。
被告人向法庭说明,撞上受害者及其丈夫后,两人摔倒在地,受害者的头撞到沥青路面,导致头部大量出血。

被告人称,当时救护车赶来,立即将受害者送往圭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治疗,但受害者伤势过重,最终死亡。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两家已经和解,我给了死者家属5000美元和一头水牛。我们已经和好,彼此善待。”被告人在凯科利法庭陈述。
被告人TOS当庭明确表示,他的陈述完全出于自愿,并非受他人指使。他向法庭表示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
“是的,我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并保证不再犯。”他说道。
与此同时,检察院通过检察官埃尔南尼奥·兰热尔赞扬被告人TOS的诚实,因为他自愿承认并陈述了指控中的所有事实。
因此,检察官埃尔南尼奥请求法庭判处被告人TOS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因为被告人在庭审中承认了检察院的所有指控。
检察官表示,检察院请求法庭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缓刑2年的理由是,根据警方报告,被告人在弯道处撞上了受害者。根据《道路交通法》,在弯道超车必须注意分道线。但当时被告人高速驾驶摩托车,必然导致撞上受害者及其丈夫。
兰热尔说,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也妥善处理了死者家属的赔偿事宜,因此请求法庭判处被告人TOS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检察官兰热尔还请求法庭在作出判决后,将判决结果提交给东帝汶国防军司令部,因为被告人身为国防军成员,司令部应知晓并告诫他今后驾车务必小心。
被告人TOS的辩护律师、公设辩护人曼努埃尔·埃克斯波斯托请求法庭对其当事人处以罚款,因为被告人已全面承认检察院的全部指控。
曼努埃尔·埃克斯波斯托指出,被告人一直配合司法程序,也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因此请求法庭对其处以罚款。
主审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告诫被告人TOS,今后在公共道路上驾车务必小心。
听取各方陈述后,主审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将下次庭审定于周五(2月28日)上午9点,届时宣读对被告人的判决。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2024年2月12日约中午12点,在赫拉-梅蒂纳罗路段,被告人TOS驾驶红色本田CRF摩托车(车牌号T.2720TL),从帝力方向前往梅蒂纳罗。
当被告人驾驶上述摩托车行至克鲁兹-博特(前往梅蒂纳罗的道路)时,他高速超车,试图超过前方一辆行驶中的车辆。
超车时,被告人未注意前方,此时受害者及其丈夫驾驶的摩托车正从帝力方向驶来。由于被告人疏忽,直接撞上了对向行驶的受害者及其丈夫的摩托车。
事故中,两辆摩托车受损,受害者摔倒在地,头部撞到地面,导致头部受伤并大量出血。随后,受害者被立即送往圭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救治,但因头部伤势严重、失血过多,未能生还。
被告人TOS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摩托车时疏忽大意、缺乏谨慎,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被告人TOS构成《刑法典》第140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既遂)。
本次庭审由独任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埃尔南尼奥·兰热尔代表,被告人由公设辩护人曼努埃尔·埃克斯波斯托协助辩护。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西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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