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一审司法法院(TJPID)对两名孟加拉国公民AAP(女)和MDRHS(男)涉嫌犯有简单身体完整性侵害罪(家庭暴力形式)的案件进行审判,受害者是OS(原告)。
案情显示,2026年1月17日上午8时30分,因男被告意图带女童离开而引发争执,两人发生言语冲突。男被告当时在场,用右手击打、猛踢受害人。
之后,女被告用手击打受害人,致其背部受伤倒地,女被告继续殴打受害人。
结果,受害人在受影响部位感到疼痛,左耳受伤。被告两人故意、自愿且明知故犯,协同行动,意图损害受害人的身体和健康,尽管他们的行为是法律禁止并应受惩罚的。
因此,女被告作为实际行为人,以既遂形式(1)触犯《刑法典》第145条规定的简单身体完整性侵害罪,属于家庭暴力犯罪范畴,依据7月7日第7/2010号法律第35条。
男被告作为实际行为人(《刑法典》第30条第1款),以既遂形式(1)触犯《刑法典》第145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身体完整性侵害罪。
针对指控,女被告声明称,她与受害人只是互相推搡,没有殴打。
女被告称,受害人事先打了她弟弟的肚子,她并没有殴打受害人。
受害人表示,当时他正在洛扎赫拉市场卖货,两名被告两次来打他,因此他返回帝力。
受害人称,男被告多次用手脚击打、踢他,直至他倒地。
听取上述陈述后,法院决定进入检察院和辩护方的陈述环节。
检察院的实习检察官朱文西奥·阿马拉尔表示,两名被告否认事实,他们承认没有踢打受害人,只是推搡了门。
因此,检察院在陈述中请求法院宣告两名被告无罪,免除检察院指控的罪名。
两名被告的辩护方接受检察院的陈述,请求法院宣告被告无罪。听取陈述后,法院将案件延期至另一日宣判。
本次庭审由独任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朱文西奥·阿马拉尔代表,两名被告获得公设辩护人费尔南多·德卡瓦略的法律援助。
(ter)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