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2月14日(塔托利)—帝力初审法院(TJPID)重新审理前商业、工业和环境部长康斯坦西奥·平托及其同案被告AC的案件,罪名是经济参与犯罪(《东帝汶刑法》第274条),以及涉及被告DX的行政损害犯罪(《东帝汶刑法》第297条)。
在本次庭审中,合议庭首先听取了被告AC的证词,并在审理过程中开始出示证据,以确认此前检察院对被告AC的指控事实。
在法庭上,被告AC向法庭陈述称,他在担任商业、工业部工业局局长期间,决定向斯塔特产品公司支付60%的款项,用于曼莱乌纳地区的回收项目。他解释称,根据商业、工业部技术团队对该回收项目的报告,有必要向斯塔特产品公司支付款项,因为该公司已按照与商业、工业部签订的合同开展了活动。
被告称,他向商业、工业部财务行政局提交了向该公司付款的申请,并在同一天收到了财政部法律顾问的来信。信中要求商业、工业部工业局局长取消向斯塔特产品公司发放公共补贴。
根据财政部法律顾问的意见,该补贴仅适用于非营利活动,而非营利性企业。
被告确认收到了财政部法律顾问的信件,并在签收确认后签署了信件,表明收到了法律顾问的意见。
“这个案子时间很久了,所以我不记得了。但当我对照办公室的登记簿确认时,那确实是我的签名。”安东尼奥在本周五在凯科利的帝力初审法院法庭上声明。
被告声明,尽管财政部法律顾问建议商业、工业部取消向斯塔特产品公司支付60%的款项,但商业、工业部工业局仍向该公司支付了款项,因为根据商业、工业部技术团队对该公司活动地点的实地调查和检查报告,该公司确实按照与商业、工业部的合同开展了回收工作。
因此,作为工业局局长,他向商业、工业部财务行政局提出了向斯塔特产品公司支付60%款项的申请。
“当时我没有向相关部长报告,因为按照行政程序,付款申请信我只提交给财务行政局。”他总结道。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法院将下一次庭审定于2025年2月21日14:00继续,届时将听取被告康斯坦西奥·平托和斯塔特产品公司负责人的证词。
回顾此前,2024年2月14日,帝力初审法院判处前商业、工业部长康斯坦西奥·平托6年监禁,判处被告AC5年监禁,判处被告DX4年监禁,涉及商业、工业部2016年为曼莱乌纳地区斯塔特产品公司开展的回收转化工业项目提供的公共补贴资金。
法院此前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是,在庭审中呈现的事实表明,两名被告确实参与了经济参与犯罪,而被告DX作为公司负责人,法院判处其4年监禁,因为证实其参与了检察院指控的行政损害犯罪。
法院此前的判决还要求被告DX作为公司负责人,归还公司已使用的24,000美元国家资金。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西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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