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10月12日(塔托利)—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D)本周六对反腐败委员会(CAC)的两名调查员(姓名缩写为EFQ和FLGG)进行了审判,他们涉嫌违反东帝汶《刑法典》第184条规定的司法保密罪。
检察院(MP)指控这两名被告犯有违反司法保密罪,因为他们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了法院的司法令状,此前CAC小组于2022年10月在利基萨市前议会事务与社会通信部长弗朗西斯科·热罗尼莫的住所及政府宫内的议会事务与社会通信部(MAPKOMS)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和扣押,案件涉及机顶盒项目。
在审判庭上,被告EFQ承认了检察院的全部指控。
“是的,我确实在我的Facebook上公开了法院的司法令状,”被告EFQ在科尔梅拉的第一审司法法院审判庭上向法庭陈述。
被告表示,他在自己的页面上公开司法令状,是因为对时任CAC专员塞尔吉奥·奥尔奈(现任司法部长)当时的言论感到不满——那位专员曾对记者说,部长弗朗西斯科·热罗尼莫仍处于嫌疑人身份,尚未成为被告;同时,部长弗朗西斯科·热罗尼莫在科摩罗机场陪同总统时也对记者表示,CAC对他的搜查和扣押是武断的,不合法,也不符合法律程序,并且CAC的搜查方式就像“毁谤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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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解释称,法院的令状明确指出,CAC小组将要搜查和扣押的公民身份是被告,而CAC专员却做出了完全矛盾的声明。
“所以,当我打开Facebook时,看到有人开始攻击我本人,说CAC小组的搜查和扣押不专业。因此,作为当时带领小组的调查员,我感到被冒犯,于是发布了这个令状,以回应公众,表明我们的搜查和扣押是依据司法令状进行的,”他进一步说道。
EFQ说,几分钟后他决定删除这条发布,但它迅速在公众中扩散,案件被提交到法院,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涉及违反司法保密罪。
同样,被告FLGG向法庭表示,指控完全属实。
被告向法庭声明,作为CAC的媒体主管,在CAC小组进行搜查和扣押时,他并不在场。
“CAC小组对弗朗西斯科部长在利基萨的住所及政府宫办公室进行的搜查和扣押,我没有参与,因为当时我正休年假,待在家里,”他说道。
被告声明,当时他接到一位正在MAPKOMS办公室搜查的CAC调查员的电话,称他们正在政府宫对弗朗西斯科·热罗尼莫部长进行搜查,但CAC的媒体人员不在场,记者也不在。
“因此,作为CAC的媒体主管,我有义务在CAC官方页面上发布这一信息,说明CAC正在对MAPKOMS办公室进行与机顶盒案件相关的搜查和扣押,以收集更多证据。但我没有公开法院的令状。我不知道那份令状的具体内容,”他确认道。
被告还声明,在将上述信息发布到CAC官方页面后,他立即联系了记者,让他们去报道这一信息。
在听取了两位被告的陈述后,法院决定将审判日期定为2024年10月31日下午5点,以继续听取证人的证词。
本次审判由独任法官若泽·贡萨尔维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古斯塔沃·达席尔瓦代表,被告由公设辩护人马斯卡尔·马斯克林哈斯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朱莉娅·查塔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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