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1月29日(塔托利)–总理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周四与共和国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会面,告知他政府通过部长会议批准的公共债务法修正案。
“我向共和国总统报告,就在周二(1月27日),我们在部长会议上批准了公共债务法修正案,因为有一些小的修正,”沙纳纳在结束与国家元首若泽·拉莫斯·奥尔塔在尼古劳·洛巴托总统府(位于拜鲁皮特)的会面后对记者说。
他说,公共债务法主要涉及东帝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贷款。
“公共债务法是关于贷款的,因为我们向其他国家贷款始于第四届政府,当时我们认为贷款比从石油基金中提款更好。因为贷款可以缓慢提取,所以第四届政府我们利用石油基金进行投资。通过这些投资,我们获得了超过90亿美元的收益,这就是我们的石油基金投资,”沙纳纳说。
他补充说,现有的贷款确保了石油基金至今保持良好规模,尽管贷款有利息,但利息很低。
“现在大家都知道,巴渝乌丹已经枯竭,石油基金不再增长。我刚才提到的投资现在也减少了,我们期待大日出能够填补这个缺口,这是我们最需要的,”他说。
部长会议批准公共债务法
部长会议批准了两项法律草案,由财政部长桑蒂娜·若泽·罗德里格斯·F·维加斯·卡多佐提交,旨在对9月28日第13/2011号法律进行首次修订,该法律确立了公共债务制度,并创建行政费用总制度。
关于对9月28日第13/2011号法律(公共债务制度)的首次修订草案,其目的是使公共债务的法律框架适应于多元化国家总预算融资来源的需求,从而减少对石油基金的严重依赖。
该提案允许扩大公共债务发行的范围,不仅限于战略性基础设施融资,从而允许使用诸如国库券等工具为国家一般支出融资。
此次修订旨在使国家公共债务制度与大多数国家的实践保持一致,并为中期和长期的公共财政可持续管理创造条件。
通过这一举措,政府旨在加强预算可持续性,为国家逐步减少石油基金收入做准备,并确保基本公共政策融资的更大稳定性。
关于旨在建立行政费用总制度的法律草案,其目标是定义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用于公共行政收费的设立、征收、清算、收取和更新,以确保其应用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严格性。
该举措还旨在加强合法性原则,确保费用与所提供的服务成本或个人获得的利益实际相符。
该提案澄清了适用于设立费用的原则,规定费用必须通过法令设立,基于适当的经济和财务研究,并遵守比例性和经济对等标准。
该法令还规范了费用的客观和主观征收、产生付款义务的事实,以及在经证实的经济困难或出于公共利益原因的情况下减免费用的制度。
记者:奥尔滕西奥·桑切斯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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