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齐泽尔玛·玛丽亚·法蒂玛·韦尔迪亚尔·贡萨尔维斯被撞身亡案,上诉法院已就检察院和协助方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
该案一审由帝力一审法院法官若泽·贡萨尔维斯审理,判处被告3年监禁、缓刑4年,同时判处5千美元民事赔偿,并因无证驾驶处以罚款。
当时检察官和协助方不接受一审判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就此作出裁决,决定对该案进行重审。
重审中,法院确认了两名证人的证词,并查看了富南布拉斯商店提供的监控录像。
最终,法官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第二次判决,维持对被告的3年监禁、缓刑4年、5千美元民事赔偿和无证驾驶罚款,并规定了被告若不遵守判决的替代刑罚。
一审判决再次作出后,检察院和协助方仍不同意,再次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法院审理了上诉,并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案件编号NUC:0007/26.TRDIL,由上诉法院合议庭法官——报告法官雅辛塔·科雷亚·达科斯塔,法官德奥林多·多斯桑托斯、玛丽亚·纳特西亚·古斯芒·佩雷拉——裁定上诉成立,判处被告MCdC为《刑法典》第140条规定的严重过失杀人罪的实施者,刑罚4年6个月监禁;并判处其无证驾驶(《刑法典》第270条)12个月监禁。但最终合并执行,判处被告单一刑罚4年6个月监禁。另需支付5千美元民事赔偿。
判决作出后,于2026年4月1日通知了辩护方。
据辩护律师阿梅里科·马丁斯称,事故并非故意,但本案与上诉法院的判决略有不同。
阿梅里科解释,帝力一审法院最初判决被告3年监禁、缓刑4年,并处5千美元民事赔偿及无证驾驶罚款。
他说,一审法院重审维持了原判,并规定了替代刑罚——若被告不遵守,可被监禁两个月。
“检察院不接受一审判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最终上诉法院判处被告4年6个月监禁,并处以5千美元民事赔偿,”阿梅里科周四(2026年4月15日)在帝力一审法院对记者说。
他补充说,对判决不满意。辩护方举例说,如果某人犯下过失杀人罪,可能只需入狱,而不需民事赔偿。但本案不同,既判了实刑又判了民事赔偿,这成了问题。
他强调,作为辩护方,认为检察院已提出普通上诉,因此没有空间再提第二次普通上诉,所以辩护方将转而提出非常上诉,请求上诉法院对判决进行复审,并确定陪审团,因为事故中没有人有故意。
他辩称,辩护方不愿评论上诉法院的判决,因为他们有经验。但这是过失杀人案中首次出现被告被判刑的情况。
辩护方提出的非常上诉已于2026年4月14日提交给上诉法院。该上诉内容要求上诉法院仔细分析,因为关于过失杀人案有很多经验。例如贝博努克和贝莫里的撞人案,被告并未入狱。
另悉,被告家属接受了一审判决,愿意赔偿5千美元,但对监禁刑罚有疑问。
辩护方要求设立最高法院,因为如果对本案进行人身保护令,上诉法院的法官仍将裁决,结果将是一样的。
此前,检察官拉斐尔·古斯芒声称,被告选择了沉默权。但证人的证词以及交警当局称,被告在人行横道上撞倒受害者,摩托车拖行受害者至8米处。
检察院称,证人内利亚·玛丽亚·达罗萨·韦尔迪亚尔·德·阿劳若说,听到响声后出来看到受害者躺在地上,证人多明戈斯·多斯雷斯·阿马拉尔·德·索萨也证实,一辆车给受害者让路,但被告高速行驶,最终撞倒受害者,送医后未能救活。
检察院称,富南布拉斯商店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被告高速行驶,最终撞死受害者。
因此,检察院认为,尽管被告选择沉默,但基于交警和两名证人的证词,检察院认为已证明被告实施了检察院指控的罪行。
因此检察院没有疑问,并认为被告的行为:第一,驾驶摩托车不谨慎;第二,被告超车时撞倒受害者;第三,被告使用的摩托车挂的是其他摩托车的车牌。因此检察院请求法院判处被告单一刑罚5年监禁。
与此同时,协助方欧斯塔基奥·古特雷斯声称,被告是新手,驾驶摩托车不谨慎。被告撞死受害者,在庭审中选择沉默,未表示悔意。
因此协助方请求法院判处被告6年监禁。关于赔偿,协助方已与家属沟通,但家属不接受,因此请求法院裁决。
而被告辩护律师阿梅里科在陈述中表示,对检察院和协助方的指控没有异议。但辩护方请求法院从始至终审查所有证词,以便权衡并作出判决。
该案由法官若泽·贡萨尔维斯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拉斐尔·古斯芒代表,协助方由欧斯塔基奥·古特雷斯代表,被告由辩护律师阿梅里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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