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消息 – 一场家庭纠纷闹上了法庭。帝力初审法院近日对一桩妻子殴打丈夫的案件做出了判决,被告(首字母缩写PdS)因对丈夫(首字母缩写AES)施暴,最终被判处罚款。
主审法官厄西莉亚·德·赫苏斯(Ersilia de Jesus)在宣判时表示,根据法庭上的陈述,事发时两人确实在争吵,现场也有一把刀,但法庭采信的说法是,被告并没有用刀刺向丈夫,而是用一个轮胎扳手砸向了他。
法庭认定的事实是,被告捡起石头砸中了丈夫,而丈夫则用一根黑色软管回击,打中了被告的背部。
法官解释说,被告所犯罪行的法定刑罚是30天到3年监禁,并处罚金。但考虑到这是被告第一次上法庭,法庭决定从轻处理,仅判处45美元的罚款,并要求被告向丈夫支付100美元作为赔偿。
在此前的庭审中,代表公诉方的检察官拿破仑·苏亚雷斯·达席尔瓦(Napolião Soares da Silva)曾请求法庭变更罪名,将“家庭暴力形式的单纯身体伤害罪”改为“相互身体伤害罪”。
被告的公共辩护律师何塞·古特雷斯(José Guterre)接受了检方的请求,并希望法庭能促成一份协议,确保被告未来不再对丈夫施暴。
根据检方的指控,事件发生在2024年12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地点在帝力市的Alto Ospital村。当时,被告PdS拿起一个轮胎扳手,击中丈夫的右肩;接着又捡起一块石头,砸中了他的右腿;随后,她还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企图刺向丈夫。就在这时,丈夫拿起一根黑色软管打中了她的背部,她才停了下来。
这次冲突的直接后果是,丈夫的左肩和左腿出现了疼痛、肿胀和伤口。
事后,丈夫前往Vera Cruz健康中心接受了治疗。
据了解,这起冲突的起因是,当一家人正在处理兄弟姐妹间的家庭问题时,被告突然指责是她的丈夫引发了所有问题,从而导致了争吵升级。
因此,检方根据《刑法》第145条以及2010年7月7日颁布的第07/2010号《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条款,指控被告PdS犯有家庭暴力形式的单纯身体伤害罪。
本案由独任法官厄西莉亚·德·赫苏斯审理,检察官拿破仑·达席尔瓦代表检方,公共辩护律师何塞·古特雷斯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