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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里斯本大学授予加萨莫人权奖引争议

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因其在东帝汶抵抗运动和民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授予了卡伊·拉拉·加萨莫人权奖。但该决定引发了活动家、学者和公众人物的批评,认为人权奖应当同时考虑这位总理政治生涯中的争议事件。

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将于今天(6月25日)授予2026年乔治·米兰达教授奖——宪法与人权奖给东帝汶总理卡伊·拉拉·加萨莫。

此奖项引发了东帝汶关于人权奖是否只评估领袖的历史遗产,还是也要审视其执政表现的辩论。

授奖仪式今天在里斯本大学校长府的大礼堂举行。该奖项以宪法学者乔治·米兰达命名,旨在表彰在捍卫宪法、法治和人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物。

里斯本大学法学院表示,授予加萨莫奖项是为了肯定他在东帝汶争取独立的历史作用,以及他对民主国家建设和基本权利确认的贡献。

学院院长爱德华多·维拉-克鲁斯·平托向《Diligente》说明,加萨莫的提名由瓦斯科·贝克教授提出,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他在抵抗中的榜样以及在构建权力分立、强化制度的法治国家方面的坚持,都是可以激励未来政治领袖的因素,”他表示。

当被问及2006年政治危机以及加萨莫对女性的公开行为等争议时,维拉-克鲁斯·平托解释说这些内容未纳入评估范围。 “我们对公众人物做的是整体评价,没有人永远正确,”他补充道。

他将此标准与该校对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和纳尔逊·曼德拉等人物的奖项相比较。 “奖项并非用来评判这些方面。它是对一个应让东帝汶人自豪的过去人物的认可,”他说。

《Diligente》再次询问学院对获奖者的批评时,里斯本大学法学院仅以书面形式重申了授奖依据,声明奖项是基于“对……的认可”。

人权与司法监察员维尔吉尔·达·席尔瓦·古特雷斯表示,授予加萨莫乔治·米兰达教授奖——宪法与人权奖的决定完全属于奖项主办机构的职权范围。

古特雷斯指出,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评选标准和机制,用以表彰他们认为值得的个人。

“大学有自己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对于总理而言,他的政府首脑身份和作为抵抗领袖的历史角色可能是大学考虑的因素,”他说。

监察员强调,这一决定是由外国学术机构依据自身标准和价值判断作出的,他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对选择的价值作出评价。

“决定权在大学手中,他们认为加萨莫符合获奖条件。我尊重这一决定,”他声明。

当被问及是否可以将加萨莫的历史功绩与其近期政治争议分开评估时,古特雷斯表示这只能由授奖机构自行决定。

“我不清楚此奖项具体使用了哪些标准。大学可能对总理在东帝汶乃至国际上的历史和政治角色有更宽泛的解读,”他说。

监察员还被问及东帝汶社会各界人物的公开批评,包括作家路易斯·卡多索、经济学家安东尼奥·塞拉以及一些民间组织,他们质疑因 alleged 人权和妇女权利侵害而授予该奖。

对此,古特雷斯指出这些立场属于个人意见,应受到尊重,但他不负责评判葡萄牙大学是否应将这些因素纳入评审。

“这些是不同人的个人观点。我本人也可能对总理的某些行为有批评,但这不在我评判大学是否应考虑这些因素的职责范围内,”他说。

他重申既尊重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的批评声音,也尊重里斯本大学法学院的决定。

《Diligente》向总理加萨莫请求采访。截止本期结束仍未收到回复。政府新闻顾问表示,总理日程已满,无法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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