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9月5日(塔托利) – 东帝汶记者协会(AJTL)今天在法图哈达举行新闻发布会,呼吁所有相关方尊重记者在实地的报道工作,不要在记者于公共空间进行报道时进行威胁。
AJTL表明这一立场,是因为警方对《勤勉报》记者安东尼娅·卡斯特诺·马丁斯采取了阻拦行为,并没收了中东帝汶一号媒体记者苏珊娜·卡多佐的设备。这些行为被视为试图威胁东帝汶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违反了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40条和第41条。警方的行为也被视为对记者在发布前所收集信息的审查,以确保公众获取真实可靠信息的权利。
据塔托利获取的信息显示,该协会要求新闻委员会主动继续向社会传播法进行宣传,以便公众和国家机构能够理解媒体在民主社会中的角色。
他们还要求社会传播国务秘书处与国家机构(如国家地形与城市组织事务秘书处,特别是警方)进行沟通,尊重媒体和记者在报道涉及民众日常生活的社会事务时的工作。呼吁国内所有记者和媒体渠道相互声援,继续报道此案,直至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所有记者和媒体渠道在任何地方履行新闻职责时,都应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社会传播法》以及新闻原则,以确保东帝汶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AJTL要求政府和安保部门在教宗方济各访问东帝汶期间尊重记者的报道,不对媒体进行歧视,并为记者提供活动空间,以便他们根据自己的报道角度进行报道,从而不试图限制东帝汶的新闻自由。因为AJTL观察到,数日来联合小组试图限制记者进入塔西-托卢拍摄相关画面或照片。
AJTL反对并谴责警方在多姆·阿莱肖辖区逮捕记者安东尼娅·卡斯特诺·马丁斯以及阻碍记者苏珊娜·卡多佐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会在未来记者行使社会监督职能时恐吓记者和媒体。
AJTL认为,逮捕和阻碍记者是一种压制行为,旨在恐吓记者在报道和发布新闻时履行其新闻职责。
AJTL还将致函总统阁下、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若泽·拉莫斯·奥尔塔和总理沙纳纳·古斯芒,通报警方的这些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在迎接教宗的准备工作中威胁了东帝汶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AJTL还将根据《社会传播法》第41条对本案提起诉讼,对试图破坏东帝汶新闻自由的实体产生法律效力。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
第40条 (言论和信息自由)
1. 人人享有言论自由和获取正确信息的权利。
2. 言论和信息自由不受任何审查的限制。
3. 法律将基于尊重《基本法》和个人尊严的强制性规定,来规范本条所述的权利和自由。
第41条 (新闻和社会传播自由)
1. 保障新闻自由和其他社会传播媒体。
2. 新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记者的培养、信息获取渠道、编辑自由、独立性和职业秘密的保护,以及报纸、出版物和其他传播媒体的制作权。
3. 不允许对社会传播媒体进行垄断。
4. 国家加强公共社会传播机构的自由和独立,使其免受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影响。
5. 国家加强公共广播和电视服务的存在,使其自由、客观,并保护与传播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的文化和传统,保障每个人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6. 广播和电视发射台只能依法获得许可运营。
塔托利
📌 声明
本文由 AI 自动翻译自东帝汶本地新闻源,仅供在东帝汶的华人参考。 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如需准确信息请点击"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