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库西,2025年2月7日(塔托利)– 区域行政事务秘书安德雷·拉奥呼吁城市区域,特别是科斯塔、库尼亚、拉利苏克、利福和尼帕尼村的社区成员,各自圈养好自己的动物,因为放养的动物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并弄脏城市。
他警告说,如果继续放养,欧库西-安贝诺特别行政区管理局的公共秩序队伍将从周一到周日对动物采取行动。
针对这些动物的行动依据的是5月14日第12/2014号法令,该法令限制城市区域的动物交通,禁止人们在城市内放养动物,特别是猪、山羊和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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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雷·拉奥解释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部分社区成员遵守规定,从周一到周五将动物栓养或圈养在围栏内,但在周六和周日又放养出去。
“我们不会杀死它们,只是扣留,但如果到某个时候主人仍然没有意识,当动物继续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公共道路上自由活动时,我们将实施宰杀,”他说。
去年(2024年),区域行政事务秘书处团队已经开展了宣传活动,并给了在城市区域,特别是科斯塔、库尼亚、拉利苏克、利福和尼帕尼五个村饲养动物的社区成员近一年的时间准备,将动物转移到其他地方并远离城镇。
“从去年10月、11月到现在,团队已经捕获了约五头牛和大量山羊,带到泰博科村进行隔离,之后主人支付罚金才领回,”他透露。
领回被扣动物的标准是:到区域农业秘书处通过畜牧部门领取收据,然后到银行向欧库西-安贝诺特别行政区管理局银行账户支付相应款项。牛每头100美元,山羊每只50美元,目前已收回超过500美元的收入,因为部分动物尚未被领回。
5月14日第12/2014号法令的实施依据是该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批准一项制度,以应对当前需求,加强卫生和公共健康价值、环境保护以及预防由动物造成的灾害和损害。
该法令的基本目标是维护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卫生条件、公共健康和环境保护,包括预防和尽量减少散养或未受控动物造成的损害。
该制度的第二章(动物控制)第五条(限制)第一项第1(a)款禁止在城市区域、道路、公共场所或公共空间内散养或拴养动物。
该制度第五条第一项第1(b)款禁止在主要城市集中区域或住宅区饲养特定物种,即牛、水牛、马、绵羊、山羊、猪和禽类用于消费或自用。
该法令第一项第1(c)款禁止狗在道路和公共场所活动,但佩戴合适项圈并由年龄和体力足以控制其行动的人牵引的狗除外。
第一项第1(d)款禁止在道路和可供公众进入的公共场所展示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或驯养动物。
第一项第1(e)款禁止畜群穿越或停留于城市区域。第一项第1(f)款禁止在主要城市集中区域设立动物养殖场。
第一项第1(g)款禁止在住宅内饲养鸽子。第一项第1(h)款禁止进口和饲养具有攻击性和危险性的犬种,具体由农业和畜牧总局(葡萄牙语缩写DGAP)界定。
此外,该法令或制度的第二条指出,被圈养并有围栏和笼子的野生鸡必须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以免对人类生命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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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阿比利奥·埃洛·尼尼
编辑:弗洛伦西奥·米兰达·西门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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