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4月4日(TATOLI)—帝力一审法院(TJPID)本周四继续审理2016年公证登记总局20本护照丢失案,涉及四名被告,其姓名首字母分别为SPSF、JS、AA、VCN。
在庭审中,法院听取了公证登记总局局长(首字母VCN)的证词。
庭审中,被告声明,检察院对其指控的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
“当时我担任公证登记总局局长,关于交付序列号从S0008001到S00083300的公务护照,我知情。但往系统录入护照号码,我不知道。护照部门的工作人员才知道,”被告VCN在帝力一审法院凯科利法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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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声明,关于2019年护照簿丢失一事,其不知情,因为其局长任期于2017年结束。包括三名外国公民使用公务护照的情况,被告也不知情,直到监察部门传唤才得知。
被告声明,三名外国公民使用的公务护照,怀疑是假护照,且这三本护照并非出自公证总局,因为被告本人作为局长并未签署。
被告声明,公司送来的护照簿本身就带有编号,护照簿存放在物流部门。领取护照簿必须有局长书面或口头要求,工作人员才能去取,取回后必须在物流登记簿上登记。
被告补充道,办理公务护照通常需要接收机构的正式申请,但关于这三名外国人,在其任期内并未收到任何相关申请,对此不知情。
被告解释,按照规定,各部门负责人每三个月向其提交一次报告,在其上任时他们确实提交了报告,但报告中并未提及20本护照丢失。
被告进一步声明,护照簿从物流部门取出后存放在一个柜子里,钥匙由部门负责人保管。如果部门负责人外出或开会,可以交给信得过的员工。
被告声明,从未签署过丢失的护照,包括三名外国人用于旅行的公务护照。
关于丢失的护照,被告VCN表示不知情,因为不知道丢失的具体日期、时间、月份和年份,只知道护照簿丢失。因此,被告也不知情。
听取被告陈述后,法院将下一次庭审定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届时将听取证人证词。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主持,成员包括祖尔米拉·奥希利亚多拉、阿亨蒂诺·努内斯、伊万·帕特里西尼奥·苏里塔伊·贡萨尔维斯,检察院由检察官莉迪亚·苏亚雷斯代表,被告由两名公设辩护人和一名私人律师提供法律协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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