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6年1月20日(塔托利)——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D)本周二开庭审理东帝汶国家商业银行(BNCTL)一名前员工(姓名缩写MGL)涉嫌计算机欺诈和创建账户进行银行交易,涉案金额超过4.7万美元的案件。
庭审中,被告MGL向法院作证称,她部分承认检察院的指控,部分否认。
她向合议庭坦白了自己从BNCTL转账至自己创建的账户的方式。她承认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但她在该行任职期间实际转账金额约为2万美元,并非检察院指控的那么大数额。
法院称,MGL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19日在BNCTL担任出纳员。
被告于2023年2月调入国家陆路运输局(DNTT),起初她负责付款,之后打印两次收据并让其他人付款。
她表示,她从BNCTL取出的钱,一部分用于支付,一部分自己拿走,但此前账户余额或现金已清空;如果系统显示金额符合但实际有多余的钱,她就据为己有。
在MGL调到阿卡努努的DNTT之前,她每天能从BNCTL取出约150美元,时间从2022年2月持续到2023年12月。
被告还承认,她有两个银行账户,一个在BNCTL,余额约6000-7000美元,另一个约16437美元。她取出的钱一部分自己用,一部分存入。有时当天取钱,第二天或之后才存入。BNCTL在2024年6月发现了她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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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称,离职是她自己的决定,并非BNCTL解雇。她拥有经济学学位。存入自己银行账户的钱是她自己的意愿。当时她并不知道该行为被法律禁止。BNCTL已追回2000美元,剩余部分她需自行补足。
另一方面,法院认为该行为是被告主动实施的。
被告还称,她的银行账户现已停用,余额约2000多美元。她用这些钱买了电视、衣柜、衣服等。
被告利用自己控制的局面,创建了不同的交易编号来验证发票,交易成功转入DNTT银行账户。
而部分发票成功存入DNTT账户后,被告MGL欺诈性地直接使用此前交易验证信息从其笔记本电脑屏幕验证其他发票,从而获得能力和信任。
她掌控了信息系统来操作这一切,但随后开始操纵银行系统数据,收集已支付给她的资金,这些资金作为无法转移的工具。被告非法占有了国家-BNCTL金融系统中获得的一切,未经授权,意图据为己有并随意处置。
被告MGL清楚知道,她不能也不应操纵她控制下的BNCTL的T24系统来谋取个人利益,这违反了其公务职责,损害了国家-BNCTL的利益,使自己获益。
这些行为违反了其作为合同工的职责。被告也知道该行为被法律禁止为犯罪。尽管如此,她仍自由、故意且有意识地实施,目的是获取明知非法的财富,并给BNCTL/国家造成损失。
她努力且意志坚定,意图为自己获取非法利益。
因此,被告MGL的行为给东帝汶国家造成了总计547,360美元的损失。
尽管如此,根据以上描述的所有情况,被告希望达成这样的结果,清楚知道其行为(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违反法律且应受处罚,并且她有义务不实施此类行为。
被告MGL作为正犯,以完整形式实施了四项犯罪:加重计算机欺诈罪(可依据刑法典第267条第1款a、b项及第269条处罚)、加重背信罪(可依据第256条及第257条第1款k项处罚)、加重伪造罪(可依据刑法典第304条处罚)以及贪污罪(可依据第7/2020号法律《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第82条处罚)。
法院听取被告及受害者陈述后,将案件续审日期定为2026年2月2日14:00,继续听取其他涉案人员的声明。
本次庭审由合议庭法官伊万·帕特雷塞尼奥·阿亨蒂诺·努内斯和茹尔米拉·奥希利亚多拉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阿德利托·蒂尔曼代表,被告由公设辩护人曼努埃尔·阿马拉尔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朱莉娅·沙塔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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