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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传播国务秘书:受新闻冒犯可行使回应权
东帝汶社会传播国务秘书埃斯佩迪托·迪亚斯·希梅内斯呼吁,实体在受到新闻冒犯时,应使用《社会传播法》行使回应权而非刑法。他批评公共官员不理解法律导致记者被刑事化,并强调新闻委员会需加强法律宣传。他希望东…
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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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社会传播国务秘书埃斯佩迪托·迪亚斯·希梅内斯呼吁,实体在受到新闻冒犯时,应使用《社会传播法》行使回应权而非刑法。他批评公共官员不理解法律导致记者被刑事化,并强调新闻委员会需加强法律宣传。他希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