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4年5月9日(塔托利)—东帝汶国家石油公司(Timor GAP, E.P)澄清,终止与国际公司ENERPROCO集团的合同,是因为采购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
ENERPROCO是一家提供咨询服务的国际公司,总部设在美国休斯顿(德克萨斯州),并非东帝汶的投资方。
“鉴于向ENERPROCO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及其他相关因素,依据合同权利,Timor GAP, E.P于2023年10月18日向ENERPROCO发出终止函,行使服务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塔托利通讯社周四获取的声明中写道。
此前,2020年,Timor GAP, E.P的前任管理层与ENERPROCO签署了一份直接授予的服务协议。
双方还于2023年5月16日签署了另一份协议,对Bayu-undan油田二期碳捕集与封存(CCS)项目进行技术评估,该合同为期19个月,从2023年5月持续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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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国际公司ENERPROCO集团向新加坡ICC国际仲裁法院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解决与Timor GAP, E.P的合同纠纷。
发出终止函后,为保护权利和利益,Timor GAP, E.P要求ENERPROCO提交与Timor GAP, E.P已商定工作范围相关的报告,以供技术审查,确认ENERPROCO根据现有协议已实际完成的工作,以便处理付款事宜。
“同一封终止函中,Timor GAP, E.P还要求立即暂停所有与Bayu-undan二期CCS技术评估协议相关的活动。该终止函已于2023年10月25日得到国际公司ENERPROCO的确认和接收,”声明解释称。
此外,截至目前,Timor GAP, E.P已支付ENERPROCO根据协议提交的所有发票,现任国企管理层已支付ENERPROCO的五张发票。
ENERPROCO公司也从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其他Timor GAP, E.P项目中获得了收益。
尽管如此,Timor GAP, E.P对国内媒体关于ENERPROCO向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的报道感到些许惊讶,因为双方技术团队之间的讨论和澄清仍在进行中,特别是关于Timor GAP, E.P发出暂停ENERPROCO工作通知函后所进行的工作。
“Timor GAP, E.P不接受ENERPROCO向公众所发表的关于付款的声明。因此,Timor GAP, E.P将在适当场合维护自身权利,”声明表示。
记者 : 阿明达·丰塞卡
编辑 : 朱莉娅·查塔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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