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STLTIMORLESTE.com – 帝力第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被告EMBS(妻子)对受害者JVdS(丈夫)实施暴力。
根据指控,被告与受害者是夫妻关系。
2025年7月4日,在科莫罗村,被告看到丈夫在路边喝酒,生气打了丈夫一巴掌。
丈夫也生气踢了被告。
被告的行为导致丈夫脸部疼痛,随后报案。
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家庭暴力罪(简单身体伤害),依据《刑法典》第145条。
面对指控,被告承认所有事实。
被告称,当时丈夫醉酒,骂她,所以她生气打了他。
被告进一步称,她打了之后,丈夫也愤怒踢了她。
被告承认自己的行为错误,感到后悔。事发一天后,双方已和好。
受害者补充称,被告确实对他实施了暴力,但他也承认自己因为醉酒失控骂人。
听取双方陈述后,法庭要求直接进入和解程序。
在和解过程中,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称,被告对事实供认不讳,双方已和解,因此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训诫处罚,作为警示,今后不再犯。
被告的辩护律师(实习律师)表示,同意检察院的请求,适用训诫处罚。
听取意见后,法庭认为被告的行为符合主客观要件,但被告已悔过,因此决定对被告处以训诫处罚,作为警示。
该案由单一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主持,检察院由检察官佩德罗·巴普蒂斯塔代表,被告由实习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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