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力,2025年6月25日(塔托利)——国民议会G委员会在利基萨市的毛巴拉开始讨论第8/VI (2a)号法案《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基础法》的专门性工作,该法案涉及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特殊模式。
“该法案由委员会议员提出。今天,我们坐在一起提出意见以完善该法,以便今后能够实施”,G委员会主席阿曼多·洛佩斯表示。
按照程序,议员们首先批准了法案的讨论指南、讨论规则以及专门讨论和表决的议会条例,重点针对法案的每一条、修正案和补充条款。
在专门讨论中,共收到44条提案,其中35条修正案、9条补充条款,原法案共58条。
委员会秘书阿道弗·马丁斯议员宣读了该法案的说明理由: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基本义务创造条件,促进人的发展、建设公正团结包容的社会,以及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
他表示,本法确立了国家教育体系组织和运行的基本准则,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以及特殊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和职业培训。
该法重申对优质、公平、民主教育的承诺,聚焦个体终身全面发展,承认教育情境中的多样化需求。
“该法重视不同教育层次之间的衔接,促进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的融合,强化教育社群、家庭、社会伙伴的参与,打造开放、参与、培养积极公民的学校”,他说。
该法确立了自由、学习平等、机会均等、包容、教育机构自主以及尊重教育和培训专业人员的价值观。
该法旨在建立一个良好的教育体系,以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与东帝汶所坚持的宪法价值观和国际承诺保持一致。
参与讨论的有国家行政部副部长雅辛托·里戈贝托、普通中等和技术职业教育部国务秘书多明戈斯·莱莫斯以及来自各地区的地方当局代表、地区教育部门负责人等。
回顾一下,2025年6月9日,国民议会全体会议以37票赞成、0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了第8/VI (2a)号法案的总纲。
《教育基础法》旨在促进包容和公平的教育,重视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使立法适应地方现实,并加强国家对全民优质教育的承诺。
此外,更新不再使用的术语,确保与现代教育理念一致,这些理念已在现行立法中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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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尼尔森·德索萨
编辑:玛丽亚·奥克西利亚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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