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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法院对两名使用假钞中国公民实施预防性拘留

科瓦利马,2026年7月8日(TATOLI)–苏艾第一初审法院(TJPI)通过首次审讯,决定对两名在博博纳罗市使用假钞购物的中国公民实施预防性拘留措施。<!–more–>

这起假钞案于6月27日被发现,当时安全部门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查获了2900美元假钞(面值100美元),这些假钞被用于购买物品,还包括8张印尼盾及其他国家货币。

“在对两名姓名为WZ和L的中国公民进行首次审讯时,法院对他们在博博纳罗市使用假钞购物的行为实施了预防性拘留措施。”公设辩护人若纳斯·恩里克今天在苏艾一审法院对TATOLI通讯社说。

苏艾一审法院已实施预防性拘留,以继续调查程序,等待检察官办公室(MP)对这两名中国公民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

这两名中国嫌疑人使用假钞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08条关于流通假钞的规定,法院认为采取预防性拘留措施是适当的,但辩护方将考虑提出上诉的可能性。

此次听证会由法官塞缪尔·佩谢科主持,检察官阿方索·洛佩斯出席,嫌疑人获得了公设辩护人若纳斯·恩里克的法律援助。

记者:塞莱斯蒂娜·特莱斯

编辑:弗洛伦西奥·米兰达·希梅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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